宝鸡青铜器博物院消防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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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06 10:5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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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宝鸡青铜器博物院
2、项目名称:消防评估
3、项目概况:按消防评估工作要求,对中华石鼓园景区内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和检查。
4、投标时间:2023年11月6日——10日
5、评标方式:由招标人组织评审委员会,根据拟定的评审内容进行内部评标。
6、开标条件:三家及其以上设计施工单位报名即可开标。
7、开标时间:自投标报名截止之日起一周内完成招标方案提交,招标方案提交截止之日起一周内,招标人在宝鸡青铜器博物院内进行内部评标工作,评标结束后,将招标结果通知投标单位。
二、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应为具备从事消防专业评估、设计及工程施工能力的单位。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来消防检测工程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作为资质凭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成员须符合以下要求中的任意两项内容即可:消防通用设备安装、调试、修理。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等。同时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5、投标人需提供针对于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谢绝参加投标。
7、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三、报名及提交招标文件
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起至2023年11月10日止,报名及提交招标文件地点为宝鸡青铜器博物院办公楼(工作9:00-12:00,14:00-17:00为受理时间),报名资质审核结束后,以电话、邮件等形式通知报名合格的投标方并提供相关资料进行报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原件及复印件(必须提供,同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供招标人留存);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必须提供,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必须提供,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5、企业征信证明(必须提供,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单位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鸡青铜器博物院 安全保卫部
电话:0917-2769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