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为主,生命至上”,2023年11月9日是第32个全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日,博物馆作为游客密集的公共场所,消防安全责任重大。
博物馆展厅布置更新较为频繁,装修期间涉及木工、电工等交叉作业,极易因不当操作导致火灾。有些博物馆还存在用易燃可燃物搭建展台,大大增加火灾风险。
多数博物馆需使用各种用电设备,这些设备在使用和维修过程中发生短路或其他故障都可能引发火灾。特别是在举办临时性展览活动时,易出现电线乱拉情况,存在重大消防隐患。
博物馆内游客众多,人员管控难度大。部分游客和工作人员缺乏消防安全知识,如将电动自行车带入馆内充电,携带火种或吸烟等。
电气线路应穿阻燃管或金属管保护,宜安装电气线路过载、漏电、短路等保护装置;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不应敷设、安装在可燃物上。
严禁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和“三无”电器产品。按照有关要求全面评估用电安全风险,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测、维护。
施工工地要配备临时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设备,进场前对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油漆、喷漆作业时应保持良好通风,严禁与气焊、电焊、喷灯同时、同地进行操作。
展板、展柜、展品摆放地点不应遮挡消火栓和堵塞安全出口,以保证火灾时人员安全疏散和灭火的需要。
严格控制生产生活用火、有效实施防火隔离、严格管控可燃易燃物品。
加强对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值班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提升其职业技能,参加职业技能考试,做到持证上岗。
每天开展巡逻检查,确保消防器材正常可用。加强对电气设备运行状态的巡逻检查,保持电气设备的良好通风散热。
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检查巡查、日常值班值守、用火用电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等制度。
应当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积极控制扑救初起火灾,及时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营救,避免人员伤亡。积极抢救保护馆藏藏品、文物。
(图片、视屏转载自国家文物局)